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颍上县政务公开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
2017-07-03|资讯来源: 颍上人才网|查看: 2582

 为加强我县政务公开工作,保证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,根据工作需要,颍上县政务公开办拟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,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以人为本、人尽其用、服务于民的指导思想,从服务颍上经济社会建设和人才需求出发,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,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,促进人才资源的优化、需求化和市场化配置。

二、招聘原则

1.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。

2.坚持考试、考察相结合,择优录用。

三、招聘岗位和计划

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4名,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,费用由县财政统一拨付。

四、招聘条件

1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;

2.服从县政务公开办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;

3.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;

4.熟练运用计算机设备和办公自动化软件;

5.年龄35周岁以下(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,专业要求为:汉语言文学专业、汉语言专业、新闻学专业、秘书学专业,无违法犯罪记录。

下列人员不得报考:

1.经党委、政府相关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;

2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、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;

3.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;

4.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。

五、招聘程序和办法

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、报名与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与考察、公示、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。

(一)发布招聘公告

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颍上县人民政府网(http://www.ahys.gov.cn)发布。

(二)报名及资格审查

1.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。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,持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毕业证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,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。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报名。每位报考人员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。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:1,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放宽至2:1。

2.报名地点:颍上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。

3.报名时间: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(上午9:00至下午17:00),逾期不予报名。

(三)笔试

 1.笔试科目和内容:

笔试为公共科目,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写作能力、沟通表达能力、应变能力、组织能力、计算机操作能力。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,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。

2.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,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。

3.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。

(四)面试

1.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: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,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,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。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。

2.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,详见《面试通知书》。

3.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。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、综合分析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、应变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及与职业相关的其他因素。

4.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。

(五)成绩合成

总成绩合成: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×60%+面试成绩×40%。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、总成绩等均四舍五入,保留两位小数。

(六)体检与考察

1.体检工作、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。

2.体检和考察人数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,按与招聘岗位数1∶1的比例确定。若总成绩相同,依次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。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。

3.体检工作按照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 和省委组织部、省人社厅、省卫生厅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皖人社秘〔2013〕208号)等规定组织实施。体检工作结束后,由医院出具“合格”或“不合格”的结论性意见,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。体检费用考生自理。

4.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,采取多种形式,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(学业成绩)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,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,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。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,则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
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,出现人选缺额的,或在拟招聘人员公示结束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,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,在已参加面试人员中,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。

(七)公示

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颍上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。其中,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,公示7天。公示结束,不再递补。

(八)聘用

1.经公示无异议后,根据招聘职位表确定被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。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,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,凡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。应届毕业生需在2017年8月1日前取得职位所需证书原件,届时不能取得原件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。

2.所聘人员实行合同制,聘期3年,试用期半年,试用期间的工资1600元/月。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,正式聘用后办理社保,并根据工作实绩追加绩效奖励,时间从正式聘用之日起计算。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已聘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,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管理的,招聘单位可以随时解聘,解聘后,造成人员不足的,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。聘用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由颍上县政务公开办另行制定。

六、招聘工作纪律

1.加强领导,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。按照招聘方案,明确分工,密切配合,精心组织,严格按程序办事,切实做好每个环节工作。

2.加强监督,确保招聘工作公平、公正。充分发挥纪检、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,加强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。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人员,视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、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。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,将按照有关规定,给予严肃处理,确保招聘工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。

3.严肃纪律,防止各种不正之风发生。加强对参与招聘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,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。要坚持原则,严格执行政策,规范程序,照章办事,杜绝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,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圆满完成。

七、有关事宜

1.本《公告》由颍上县政务公开办负责解释。

2.政策咨询电话:0558-4567089。

监督举报电话:0558-4437878。

 

附:《颍上县政务公开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》

 

颍上县政务公开办 

2017年6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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